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年04月03日 点击:

公司各部(室):

清明节将至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“四风”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,力戒表态多、落实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,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,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严守纪律规定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勤俭过节、文明祭扫。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、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;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不得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
二、严格落实责任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,强化监督管理,坚决遏制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严管严督,狠抓纪律作风建设,同时自身要带头做好,以上率下,率先垂范,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落到实处。

 三、严肃责任追究。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,履行好监督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狠刹不正之风。要践行“四种形态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坚持抓早抓小抓常,密切关注“四风”隐形变异、改头换面等新动向;坚持失责必问,问责必严,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公司办公室

2018年4月2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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