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各项成本费用报销
及清还备用金的通知
公司机关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:
为完整归集各项成本费用,经研究决定,公司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的业务经办人、备用金借款人,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年度发生成本费用报销完毕,未按规定时间报销者,公司财务将拒绝受理。
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的业务经办人应于2017年12月20日前,按照公司财[2014]9号文件《公司经济业务报销流程指导意见》规定,将本人经办的业务报销完毕。
(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业务)。
二、2017年12月20日前,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的备用金借款人应清还将本年度借款,或以费用票据冲销;有特殊原因不能清偿的,应写出书面说明,报公司财务主管领导签批。
三、跨年度单据不得报销。请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的业务经办人、备用金借款人高度重视,做好2017年各项报销事宜,完整归集各项成本费用,避免发生因票据不合规而带来的损失。
四、自2017年12月21日起,公司财务不再办理各类报销业务,12月21日至12月31日必须发生的费用,请在费用发生前直接联系公司财务,公司财务登记并同意后方可办理(公司财务凭票据传真件先行入账,并做好票据替换记录表),未经过公司财务同意发生的费用,公司财务拒绝受理。
五、由于距离原因,部分项目部在无法达到本通知要求的情况下,请提前做好筹划工作,允许将本年12月20日之后发生的少量费用采取延迟开票的办法,在2017年开具发票后报销。
六、2017年12月25日以后的发生的跨年度差旅费支出,于2018年度报销。
公司财务部电话:0398-2992897
公司财务部全体人员为您服务。
2017年11月6日